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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龙族繁衍的希望,陆远被打脸了~~

  

  一共有两颗蛋宝宝,

其中一枚非常大,形状也十分怪异,

不仅混身无刺,而且两头尖尖像个“橄榄球”。

戈斯拉解释了缘由。

此前的上万年间,祂穷搜全球,只找到一百多个龙蛋。

最后仅存三颗,直到陆远这个有缘人出现,才成功孵化。

这次去南极,是因为,

数百万年冰岩极深处,仍有少量龙族遗骸,

但,想要挖掘,非常非常吃力。

饶是冰霜巨龙,一个月功夫,也只得到两个。

这枚“橄榄球”,并非纯正的龙族,

而是龙族的旁支,鲸龙种的蛋宝宝。

鲸龙的体型比戈斯拉大五倍,祂们的蛋宝宝,自然也大得多。

不过呢,鲸龙和龙族的关系,类似于老虎和豹猫。

龙族在智慧上比鲸龙更强,所以才能统治地球几千万年。

但是,鲸龙的力量,

比龙族高十倍,属于绝对的“猛龙”型选手。

找到蛋宝宝,戈斯拉也对陆远袒露真实想法,

他渴望找到女龙宝宝,才能延续壮大龙族。

所以,哪怕是鲸龙种,他也不放过。

依据龙族遗传学理论,

龙族和鲸龙种结合,混血种占一半,

另有四分之一概率,生出纯正龙族或鲸龙种的蛋宝宝。

“只求列祖列宗保佑,最少给我二分之一的运气!”

陆远笑了笑,说道:“心诚则灵!”

说完,减少指间肌肉组织的强度,戳了一下“海胆”的尖刺。

一阵微痛,陆远的指间渗出鲜血。

陆远意念转动,血滴落在“海胆”上,

然后,再滴一滴到“橄榄球”上。

眨眼间,“海胆”迅速吸收血滴,“咔咔”声中出现一道裂纹。

连陆远都觉得,这一幕好神奇!

自己的血,怎么就成了龙蛋的“孵化促进剂”呢?

难道,因为自己是“龙的全人”?

不大会功夫,海胆中的龙宝宝,

一边“吱哇”叫着,一边在裂缝处啄壳。

在一旁围观的三个大龙宝,就像好奇宝宝,叽里咕噜嚷着。

“快看!弟弟要出来了!”

“胡扯,我觉得是小妹妹!”

“你才胡扯,看祂啄的多带劲,绝对是带把的!”

“呸!信你才有鬼了,你从来都没猜准过!”

“嘿嘿,那是以前,

现在我的境界提升了,预感很强烈!”

“拜托,别吵吵,头都被你们吵昏了……

不行到外面去打一架……”

“笃笃~~”

“喀嚓!”

一小块海胆壳,应啄脱落。

然后就没声了,

泰迦有点急躁:“怎么啦?弟弟不会出问题了吧?”

说着祂伸手去摸海胆壳,

“啪!”

戈斯拉毫不犹豫给了一记“爆栗”。

“别动!”

“哎吆!”

泰迦双爪抱头,疼的叫唤起来。

“老爹干嘛打我?我是想帮弟弟……”

戈斯拉瞪他一眼:“你懂个球!

宝宝必须自己出壳,要不然就算长大,也会变成废物!”

啊?

三个龙宝宝互相对视,第一次听说还有这种说法。

纳迦笑着说道:“嘿嘿,大哥,我发现,老三比我们俩更厉害!”

火龙迪迦最早孵化,比较沉稳。

“这话怎么说的?”

纳迦笑呵呵地说道:

“你看,祂头上比我们多一只角!”

很明显,那是“爆栗”留下的“肿包”……

泰迦气得做鬼脸,翻白眼。

接着,海胆里的新龙宝休息好了,继续“笃笃笃”的啄壳。

陆远和戈斯拉,却在关注“橄榄球”。

因为,蛋壳虽然在吸收血液,可是速度比“海胆”慢不少。

戈斯拉担心地说道:

“不会等结痂了,还没吸完吧?”

陆远对时间极其敏锐,说道:“不会的,再等一会。”

“笃笃笃!”

“喀嚓!”

一块更大一点的海胆壳掉落,而且,内部的蛋膜也破了个小洞。

似乎呼吸到新鲜空气,加速龙宝宝的硬化,

“笃笃笃……”

一连串更快的啄击下,缺口不断扩大,

最终,“咔!”的一下,“海胆”顶盖被撞开了。

“咕姆!咕姆!”

一条蓝白色的小龙宝宝,黏嗒嗒的钻了出来。

泰迦很兴奋,凑上去嚷道:

“哇!这么小就能啄开蛋壳,好厉害!”

“噗!”

小蓝龙似乎不高兴泰迦,吐了哥哥一脸口水。

然后,飞快的跌跌撞撞的爬向戈斯拉。

“啊啊啊!这个坏小子……好讨厌!”

“哈哈!出糗了吧?”

“嘿,老爹让他别动,他不听,活该!”

“切,看见没,我说是弟弟,没错吧?”

“瞎猫碰死耗子,神奇个屁啊!”

戈斯拉将新龙宝,小心藏在自己茂密的龙鬃里,并且取名洛迦。

冰霜巨龙的表情,既欢喜,又忧心忡忡。

很明显,小蓝龙是水系龙宝,而且是雄性……

现在,只能看鲸龙蛋宝宝了。

尽管戈斯拉觉得,时间流速很慢,

但,陆远却觉得很正常,

“橄榄球”比“海胆”的时间,也就多了三倍左右。

冰霜巨龙急躁,大概属于“相对论”的理论范畴,

欢聚时间相对短,而等待的时间相对长。

随着时间流逝,在血滴凝固前,

“橄榄球”终于一滴不剩的,“喝”光“孵育催化剂”。

听见“咔咔!”的裂纹声,

冰霜巨龙松了一口气,

万幸,陆远的血,

真的很管用,他是龙族的大恩人!

漫长的等待后,

鲸龙蛋宝宝也破壳而出,

一抹鲜亮的嫩绿色,就像春风一样喷薄而出。

“唔呢!唔呢!”

鲸龙宝宝的初啼,比龙宝的更低沉,却更具穿透力。

小家伙的体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仅仅只比龙族大一倍。

而且,头上没犄角,只有四根细细的触须,

四肢粗短,爪子之间有明显的肉蹼……

小家伙昂起脑袋,

逐一看过戈斯拉、陆远和三个龙宝,有些不知所措。

戈斯拉轻轻提起鲸龙宝宝,

“唔呢~~唔呢!”

小家伙害怕极了,拼命叫唤。

扫了一眼,戈斯拉嘴角露出笑意。

嘿!

祖宗开眼!是个鲸龙千金!

祂小心的将鲸龙女宝,藏进另一侧龙鬃,

并起了一个很漂亮的名字,维纳斯。

泰迦眼珠转了转,小声嘀咕道:

“长得真难看!我才不要祂当媳妇!”

纳迦笑道:“切,别自作多情了!

你长那么难看,人家肯定看不上你的!”

“胡说,我比你长得帅,

我看你是想娶祂当媳妇,反正我肯定不能要祂的!”

纳迦笑道:“没道理大麦不割割二麦,给大哥好了!”

迪迦翻了个白眼,闷闷地说道:

“我看,你们别争了,还是打一架比较干脆!”

“老大,你咋总想挑拨我俩干仗呢?”

戈斯拉哼了一声,

三个小屁孩毛都没长齐,净说胡话。

不过,任务勉强算完成了,该回家了。

“对了,我在南极似乎感应到,

冰盖核心之下,有一股神秘的能量,

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给过陆远具体的位置后,

冰霜巨龙带着五个小讨债鬼,飘然北返。

陆远琢磨半天,

也没弄明白,南极冰盖下的神秘能量到底是啥?

戈斯拉给出的猜测,有三种:

要么是天外邪魔的残骸,或史前文明的遗迹,或未知物质。

有一点可以确定,这个物体不具备生物活性。

至于冰霜巨龙为啥自己不探索,

是因为,当时已经筋疲力竭,而且,祂现在关注的是种族繁衍。

如此,“借花献佛”便宜陆远,也相当于一种报答。

戈斯拉知道,陆远和灵圭帝之间,必须死一个。

但是,灵圭帝的黑禁术太变态,陆远短期内怕是很难追上。

所以,这可能是一个“弯道超车”的绝佳契机。

可,陆远并没有马上行动。

妙善的忠告,他记得很清楚。

处于命运的低谷期,最好不要离家太远。

唉~~继续猥琐发育好了。

陪伴后宫孕妇,

到清北大学上课,

视察造船厂和卡车厂,

每隔十天上朝一次,

对了,还有非常重要的科研实验大楼,

其中最优先的项目是,无线电报机。

因为,白虎团已经全面越过乌拉尔山,稳步向克宫推进。

即便最快速的不死鸟,往返也要大半天功夫。

信鸽通讯,严重滞后于当前的形势。

除了军事,无线电报对商业和民生的作用也很大。

一旦研制成功,中华成为世界霸主的地位,不可撼动。

目前,陆远正在研制电容器和电感器,

将两者组合在一起,就是低频震荡器,

再通过高频信号在空气中传播,这就是发报。

接受无线电波很简单,

利用天线捕获空气中的高频信号,再通过载波转换成低频信号。

这样,就能还原出原始电报信号,从而完成信息传递。

当然,可以通过按键长短的特点,

设计一套密电码,比如大名鼎鼎的“摩尔斯码”。

第二项科研项目,是无数人心心念念的手搓飞机。

这个项目,比电报机相对容易的多。

陆远将机械动力源,

从庞大的蒸汽机,升级到活塞发动机,

活塞飞机的诞生,也就水到渠成。

一台四冲程发动机,一个螺旋桨,

上下两层机翼,一个带轮子的机舱,以及机尾方向舵,齐活……

对了,差点忘了,还必须至少有一个油箱。

现在主要的部件都准备好了,正在进行最后的磨合测试。

主要是测试飞行时长、抗压、制动、载重、磨损老化等关键指标。

第三项,舰船类(绝密)。

鉴于钢铁巨舰,已经是公开的机密,

无论神凌还是东瀛,都有大量造船业的技术工人,

相信,他们很快就会效仿中华建造蒸汽铁甲舰。

为了保障无敌舰队不受威胁,

陆远不得不未雨绸缪,留一手。

这三大项是优先,还有更多小型科研,

诸如,热气球、发电机、铁轨和蒸汽机车、各种化合物、原油提炼后的衍生品,等等……

反正,陆远提出课题,指明方向后,由清北大学的学生反复摸索。

甚至,有的学生很有天赋,想法天马行空。

你能想象,有人提议,在长白山天池下,

挖出一个通道,这样就可以充分利用熔岩的热力,供暖或者发电。

而且,还可以缓解火山喷发的危害程度。

要不是考虑到,工程量实在太大,陆远肯定很乐意这么干。

说现代人比古人更聪明,未免有点盲目自大。

其实,人都是一样的,

现代人看起来表现的更聪明,是站在无数古人的肩膀上。

古代先贤们最令人敬佩的是,从无到有,好比从0到1。

集成无数古人智慧的现代人,不过是从1到100,难度完全不同。

尽管要忙这么多事务,可陆远依然坚持,每旬都白龙鱼服,微服私访。

既然是微服私访,陆远坚决不搞形式主义,

他不定时出宫,也不通知任何人,

甚至连贴身秘书花想容都不带,独自出行。

陆远还记得,原来世界,

有一部很火的系列电视剧,“铁三角”主演的《乾隆微服私访》。

其实很多人没看懂,因为,那就不是拍给平头百姓看的。

因此,陆远的微服私访,基本不会去闹市区,

而是专找城市的边边角角,或者农村边缘地带。

这些地方的百姓,基本都处于赤贫状态,最需要朝堂的救助。

陆远头发乱糟糟的,穿着破旧的劳工服,肤色又暗又粗,满手老茧。

他来到仁川城东南角,这里是有名的贫民区,

相当多居民,要么是拖家带口,要么是鳏寡孤独,

总之,都是弱势群体。

事先说一下,

没有什么俊俏的大姑娘小媳妇,影视剧里都是胡编的。

即便有漂亮的小女孩,

早就被达官显贵用高价买走了,哪能轮得到穷瘪三?

陆远不徐不疾地瞎逛,满眼都是低矮的土坯草棚,

还有更穷的人,在地上挖个地洞,

上面用几根树枝,随便搭个窝棚住着。

这种环境,简直惨不忍睹,比猪狗都不如。

可是,有人就有贫富差异,强行均贫富的副作用非常大。

朝堂已经尽可能,提供免费菜粥和医疗,

但,眼下还做不到免费提供住房。

有句老话,穷生奸计,富长良心……

就陆远的亲身经历而言,

“富长良心”值得商榷,但“穷生奸计”是必然的。

当人类面临绝境,为了活下去,

所有的道德与法律,都会被踩在脚下。

就像,陆远身后,似乎跟着一个小偷……

一个非常瘦弱的,七八九岁模样的小扒手。

陆远不用回头,就能感应到,

小扒手的视线,一直打量着自己工作服的口袋,已经跟了两条街。

他不露痕迹地往一条窄巷走去。

果然,小扒手跟了过来。

当陆远转过巷口,小扒手紧赶几步,探头窥视。

咦?

傻大个人呢?

咋一眨眼就没影了?

就在他百思不解时,他的身后,陆远咳了一声。

“喂!是在找我么?”

小扒手惊讶的扭头,发现是“傻大个”,

立刻意识到不妙,撒腿就跑,。

陆远也不急,慢慢的跟在后面,

他想看看,这小扒手的落脚点在哪里?

如果真有困难,他会力所能及给于适当帮助。

小扒手“呼哧呼哧”跑了好几条街,

看看身后,没见到“傻大个”,才稍微放心。

唉,这年头,活着太难了……

就连小偷也不好干,稍不留神就会挨打。

越想越气,他闷着头往家走,

三转两绕,钻进一间破旧废弃的小杂院。

陆远跃上附近住家的屋顶,居高临下俯瞰小杂院内部情况。

咦?

居然有一个穿着丝绸衣裙的漂亮小娘子……

脸被打的“PIA~PIA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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