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心理学家爱利希·弗罗姆:爱的艺术
1.爱,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轻易享受到的一种生活情趣,也不是与一个人达到的自我成熟度毫不相干的身外之物。
2.大多数人都把爱的问题看成主要是被爱的问题,而不是看成主动去爱和爱的能力的问题。于是,爱的问题就是如何能被爱,如何变得可爱。
3.人们常常把“堕入”爱网时的最初体验和“置身”于爱之中的持久状态混淆起来。他们并不懂得,他们所产生的迷恋,那种证明他们相爱之深的彼此“发痴”的状态,实际上可能只是证明了他们先前的孤独程度。
4.成熟的爱是在保存人的完整性、人的个性条件下的融合。
5.爱主要是给予而不是接受。给予比接受更快乐,并不是因为它是一种被剥夺,而是因为在给予的行为中表示了我生命的存在。正是在给予的行为中,我体验到我的力量、我的财富、我的能力。
6.给予自己的生命力,给予自己的爱的能力,亦即以自己的生命力去激发对方的生命力,以自己的全身心的爱的能力去引发另一个人的爱的能力。
7.只有被剥夺了全部最低限度的生存必需品的人才无法享受给予物质帮助的快乐。因此贫穷也是堕落,这并不仅仅因为贫穷所直接导致的苦难,而是因为它剥夺了贫穷者给予的能力和快乐。
8.给予暗示着使另一个人也成为给予者,这就意味着:爱是一种产生爱的能力。
9.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引起对方对你的爱,如果你作为爱者用自己的生命表现没有使自己成为被爱者,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而这种爱就是不幸。
10.爱还包含着关心、责任、尊重、认识。
11.爱就是对我们所爱对象的生命和成长的主动关心。你爱你为之努力的东西,同样你也为你所爱的东西而努力。
12.责任是一种完全自愿的行为,是我对另一个人的需要的反应。
13.尊重意味着能按其本来面目看待某人,能够意识到他的独特性。尊重意味着关心另一个人,使之按照其本性成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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