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球——
篮球自被发明以来究竟有多少人接触过这项运动,在这之中是谁第一个进入Zone或者发现Zone的我们无法得知,但是在多如繁星的篮球运动员中,第一个通过实例提出Zone的概念的,是被誉为‘篮球之神’的迈克尔·乔丹。
“1998年总决赛第六场的最后一投,一切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就好像电视画面用慢动作在我眼前播放一样。”
“我断下球,抬头看了看时间,然后带球到前场。我能看到场上每个人,并且记得他们分别站在什么位置。史蒂夫在底角,斯托克顿则盯着我,假装要过来协防;丹尼斯在左边,禁区底部;斯科蒂站在右翼。我可以听到周围的声响,但那就像沙沙响的白噪音。在那种时候,我分辨不出每一个声音分别是什么,但我可以判断出场上的每一个机会。”
这是乔丹在提出‘the_zone’概念时所说的第一段描述。
如果是在平常光是注意到各人的站位所花的时间可能就足以将比赛剩下的时间消耗的七七八八,更不要说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用假动作骗倒对手再起跳投篮,但是这些事情乔丹却做到了,甚至比赛的时间还余下了6.9秒之多!
这,就是‘篮球之神’的Zone!!
那么对于现在这场复仇之战而言,场上除了纳什和贾森之外并没有大家广为人知的球员,但是此时无论是谁,大家的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进入了Zone的宗司一个人身上。
Zone究竟能给球员本身带来多么庞大的存在感,但是这一切对于黑子和纳什来说却是极端的两种不同的影响。
对于黑子而言,他赖以生存的‘无存在感’这种被被动技能在纳什的‘魔王之眼’中完全无效,他的任何动作都被看得清清楚楚,甚至一度连在场上传球都做不到。
而宗司进入Zone之后与纳什对位,顿时将黑子从纳什的‘眼睛’中解放了出来。
无论是全场最强的存在感还是连纳什都不得不正视的超强实力,就算‘魔王之眼’能将全场所有人的未来(动向)都看到,但是在面对宗司的时候,却不得不将大部分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
不这么做自己根本就跟不上他的速度!
纳什的心里很清楚这一点,尽管他十分不想承认。
try{mad1('gad2');} catch(ex){}